极致“缘分”终成罚单!男子三次酒驾均栽在同一中队民警手中
2026-07-15 10:27: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姜红玉 | 作者:刘惠芳 | 点击量:53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惠芳)

为严厉整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7月14日,邵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塘渡口镇重点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夜查整治行动,精准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本次夜查行动成效显著,当晚累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5起,包含醉驾1起、三次酒驾违法行为1起。

当晚20时50分许,一中队带队民警简汉清在塘渡口镇兴隆街一完小附近路段开展定点检查工作时,拦下驾驶人李某陆驾驶的湘EE***7号牌车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属于典型的酒驾行为。面对检查,李某陆坦言,当晚与朋友聚餐时仅饮用了一杯啤酒,自认为饮酒量极少,且夜间路面执勤警力较少,心存侥幸驾车返程,自以为能平安躲过检查,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不止是其侥幸违法的行为。简汉清在核查驾驶人违法档案信息时发现一处极具警示意义的巧合:驾驶人李某陆并非首次酒驾违法,其分别在2017年5月、2025年3月先后两次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此次被查获已是第三次酒驾违法。更令人唏嘘的是,三次酒驾违法行为,均被同一交警中队、同一名执勤民警查处。

经查实,李某陆因过往多次酒驾违法,驾驶证早已被依法吊销,本次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再次酒驾双重严重交通违法。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陆因无证驾驶、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叠加,将面临行政拘留,并处合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一次次的侥幸,最终换来的是叠加的处罚,所谓的“巧合缘分”,实则是屡教不改的违法恶果。

邵阳县公安交警提醒:酒后驾车没有“幸运”可言,切勿抱有“少喝没事、深夜不查”的侥幸心理。多次酒驾、无证驾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会逐级加重,不仅面临罚款、拘留,还会留下终身违法记录,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工作。同时,交管部门酒醉驾整治将不分时段、不分路段,常态化巡查卡点持续在岗,希望所有市民自觉抵制酒驾,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责编:姜红玉

一审:姜红玉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